社區整合服務中心(A級單位)

自114年6月起,幸福全人照護體系承接「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單位)」,希望陪伴社區的每一位長者與家庭,一起走向安心在地老化的生活。A單位不僅串聯各式照顧資源,更以用心的個案管理,傾聽每個需求,量身擬定與調整照顧計畫。透過這樣的整合服務網絡,我們期盼讓長輩與家屬在熟悉的社區中,就能獲得便利、多元且連續性的照護支持,共同營造一個更有溫度的生活環境。

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級單位)
幸福全人照護體系自 114 年 6 月起承辦「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 單位)」,為落實長照2.0在地老化政策目標,建構以社區為基礎之整合之整合式服務體系,增進長照服務提供單位分布之密度,讓民眾獲得近便、多元的服務,並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。由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單位)落實個案管理,並依個案需求協調安排照顧安排資源,提供具彈性化以及連續性之服務。擬定與調整照顧服務計畫。

服務對象
符合以下條件,經長照管理中心評估達 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,即可申請:

  • 65歲以上失能老人
  • 55~64歲失能原住民
  • 50歲以上失智症者
  •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者